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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通报图书“质量管理2021”专项检查结果

信息来源:出版处、审读中心 发布日期:2021-07-14

7月14日,省局通报图书“质量管理2021”专项检查结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图书“质量管理2021”专项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和《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省局对全省图书出版单位2020年度出版的少儿图书、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质量进行了抽查。此次共抽查18家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105种,编校质量合格率为94.29%。差错率在万分之1以上的有6种,属不合格图书。

省局要求,各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出版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正确出版导向,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加强质量管理,努力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对本次检查中编校质量差错率在万分之0.25(含)以下图书的责任人及出版社,相关单位可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图书的责任人及出版社,相关单位应依据规定给予处罚。6种不合格图书,由出版社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全部予以收回。不合格图书的责任编辑,2年内不得晋升出版方面职称;1年内造成3种及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年内不得从事编辑出版工作。出版图书差错率在万分之0.9至万分之1间的出版单位,省局将进行约谈提醒。

下一步,省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图书“质量管理2021”专项工作,加大对图书质量的监管和检查抽查力度,落实奖惩措施,努力推动我省出版物质量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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