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办结1起擅自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案
发布时间: 2021-04-13  信息来源:反非处

近日,常州市办结1起擅自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案,蔡某汉、刘某军因擅自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被常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分别给予没收出版物340本、罚款244340元和没收出版物406本、罚款246471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9日,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交办线索,反映蔡某汉非法从境外进口1批书籍,被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扣押。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开展调查。经查,蔡某汉违规从国外网站购买邮寄746本书籍,其中340本为个人收藏或在淘宝店铺销售,码洋7562.39美元,折合人民币48868.16元,另406本为受刘某军委托购买,码洋7628.33美元,折合人民币49294.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