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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启动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网 发布日期:2021-03-29

◆加强全过程巡查并开展印刷复制质量抽检

◆加强统筹协同并开展印制环保质量抽检

◆坚持正确出版导向,防范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

◆严格执行抽样检测标准

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保障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读物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保障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推动出版印刷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发布。

通知部署两大主要任务。一是围绕2019年至2021年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和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等主题出版产品,加强全过程巡查并开展印刷复制质量抽检,兼顾低幼儿童图书环保质量抽检;二是围绕2021—2022学年秋季中小学一至九年级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加强统筹协同并开展印制环保质量抽检,兼顾其他品种中小学教材印制质量抽检。

通知明确了此次质检活动的任务分工。国家新闻出版署及各地出版主管部门将分级、适时组织质检机构、相关专家,对重点出版印刷复制单位进行巡查,对主题出版产品、低幼儿童图书、中小学重点教材和其他品种教材进行抽样检测,并将及时反馈抽检结果,对存在印制批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今年通知进一步强化方向导向,要求各地区要坚持正确出版导向,防范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引导出版印刷复制单位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精益求精抓质量,不断扩大优质产品供给。在统筹做好工作安排方面,提出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统筹疫情防控与质量监管,统筹产业发展与质量安全,统筹能力建设与体系建设,将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落地,将全过程巡查、产品抽检与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双随机”抽查、规划调研等工作结合起来。在严格执行标准程序方面,提出各地区要按照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明确重点任务,严格执行抽样检测标准,严格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工作宣传,引导出版印刷复制单位学习贯彻质量标准,不断提升质量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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