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判处1起组织淫秽表演案
发布时间: 2021-01-26  信息来源:反非处

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省“扫黄打非”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2·26”组织淫秽表演案,李某等4名被告人因犯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缓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通过开发“梦幻直播”APP直播平台,利用微信、QQ招募色情主播在该平台进行淫秽表演,引诱会员充值人民币兑换虚拟礼物打赏主播,非法牟利。赣榆区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陆续在全国多个省(区、市)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缴涉案资金100余万元,扣押作案使用计算机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