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管理,保障新闻出版(版权)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与决策支持作用,更好服务我省新闻出版高质量发展,日前,省新闻出版局、省统计局共同研究出台了《江苏省新闻出版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江苏省统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统计体制、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要求落实到相关条款中。《办法》共七章38条,明确了新闻出版统计的概念、范围、任务、队伍建设、工作职责、业务程序、数据管理、结果运用、统计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同时还对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和各出版单位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围绕我省新闻出版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为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了政策保障;为规范市场数据统计、发布和管理工作,打击数据造假行为等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