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指定16个非法出版物鉴定机关
4月2日,省新闻出版局印发通知,依法指定南京市新闻出版局等16个市、县新闻出版局为出版物鉴定机关,负责非法出版物鉴定工作。要求各出版物鉴定机关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出版物鉴定工作,为出版领域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