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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2019年度省属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核工作

信息来源:印刷发行处 发布日期:2020-03-06

为进一步加强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内资”)规范管理,提高“内资”单位依法依规编印意识,省局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各地加强“内资”审核工作。印刷发行处会同行政审批处和审读中心开展省属“内资”审核换证工作,共接收申请材料197种。其中,核发159种、暂缓核发30种、停发8种。

本次审核换证对2019年度所有省属“内资”进行全过程审核,工作中注重严把“三关”。一是导向关。将内容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参照《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等规定,对全部品种、全部样本、全部内容进行抽查审读。对涉及重大敏感题材的“内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重点阅评。发现超出编载规定范畴、引用地图不准确、文字表述有误等情况,第一时间约谈相关负责人。二是规范关。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对以文学作品为主要内容、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以及含有广告等违规问题的,予以停发《准印证》;对不标注准印证号、“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字样,含有“刊”“报”字样等“内资”特征不明显、易与期刊混淆的,以及擅自变更印数等核准事项的,明确提出相关意见并下达《整改通知书》。三是编校关。聘请出版单位专职编校人员,按每个品种“内资”一期随机抽查2万字。对差错率较高、达不到正规期刊编校质量标准的,要求编印单位及时安排编印人员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内资”编印能力和编印质量。

审核发现,大部分单位能够遵守相关规定,标注规范、质量合格、编印内容符合与本单位业务相一致的编印目的,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指导和信息交流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的同时,注重提供便捷服务,着力保障“内资”的时效性。向编印单位发放“内资编印十条注意事项”,对需要整改单位及时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督促其准确快速纠正。提请行政审批处优化办理流程,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开展不见面审批等方式为相关编印单位及时发放《准印证》,保障编印“内资”不脱档、不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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